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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6) 完(3/7)

。」

    「怎么不一样?」民俊问。

    「因为……画漫画,对我来说其实是个很迂回的方式,」我尝试着,把脑袋里的想法一股脑地倾倒而出,或许是因为过劳,又或者是因为我睡了好长、好长的一觉,所以说话时,感觉自己都变得不是自己:

    「我创作故事,是为了替自己釐清疑问,可是明明有更简单的方法……就好像,我可以直接问你,什么是——」

    什么是爱。之类的。

    「总得来说,多跟人接触没什么坏处,你应该去看看顺便帮忙阿梅梅。」我抬起头,有些急的把话补完。民俊瞇眼看向我,这样的举动一多起来,我都怀疑他的眼镜度数很不够:「而且我也想看印出来的实体书。」

    「啊,没错。」民俊有些抱歉的说:「我那时候忙昏了,我和你朋友碰面后直接把那一箱给她,都没有拿一本回来。」

    「那你去看看吧,反正我在家里也只是睡觉。」

    在我的再三劝导下,民俊只好换了件外出服,他将头发重新绑好,然后背上包包,站在玄关处,他说:「你一个人在家没问题吗?」

    「我又不是没一个人在家过。」

    我和他道了再见。

    在大门再次关上后,我看向窗户洒进来的阳光,还有空气中像星云的灰尘。我的脚虚弱无力,连支撑整个身体的重量都有些勉强。

    对了,这个地方,从大门进来后的右手边,会看到漫画墙,原木的书架上摆满了我在台北买来的藏书。说起来我买了许多漫画,其实大部分都没有看过,只是被这些给围绕,让我觉得自己是个漫画家。

    然后是左手边的工作桌,两台电脑萤幕还有放在地面上的主机,以及民俊的画具都随意的堆在桌面空着的地方。我在散落的纸张堆中找到当初《愿你安好,艾蒙》的企划案,上面是我的草图,现在看起来简直令人无法直视。

    我穿越狭小的通道,厕所里掛着两条毛巾,在我们同居第二天,我从百元商店买来的架子也放着两隻牙刷——因为原本朋友用的架子已经坏掉了。而这里充满了刮鬍泡的香气。

    然后我回到房间,一个人坐在床上。

    刚跟朋友搬到台北时,我经常睡不着,所以会到她的房间,那时她胸怀理想,常常跟我说要干就要干大一点的,要弄出无与伦比的故事,让世界上所有人都折服。

    实际上我好像失败了,但要是,要是我把我的世界定义为只有那几个人的话——那么我的故事,是否已经达成它的使命,而我也达成了呢?

    思索着这些莫名其妙的事,我侧身躺下,然后拿起手机。

    手机上面的那个吊饰和我正对着眼。于是乎我就想到民俊,那现在想想,我好像不管什么事情都能够想到民俊。无时无刻的,想着他在做什么,有没有受到委屈,有没有吃饱之类的。

    手机铃声突然响了,我急忙滑开,然后发现是民俊在请求视讯通话。我感觉到心跳激烈到像是要撕裂胸膛。

    我按下接受通话。

    「海——嵐——」

    阿梅梅高分贝的声音在人潮汹涌的会场仍显得突出,她在画面的正中央,而下方是她的摊位,上面琳瑯满目的摆满了商品,至少就在这晃过去的第一秒,我就看见了徽章还有明信片被摆在架子上,上面的小牌子写着「新刊两百五,既刊两百」的字样,而周围还有很多热情的顾客。

    「身体好点了吗?你朋友在掌镜所以我看不见你的脸,没关係但总之,恭喜你完稿了!海嵐你超棒!」阿梅梅开心的微笑,在谈话之馀也不忘了和购买商品的人诚心道谢,我听见阿梅梅对着那些人说,谢谢你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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