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5)(5/6)
个礼拜一起画出来的,他最终在我的逼迫下,认真的开始画人物,有素描的底子的民俊可以完美勾勒出人体的曲线,再配合上他优秀的分镜能力,我和他说:「你或许比我更适合画漫画。」
「但我没什么想要传达的。」他轻声的回覆。
封面也是由他设计的,民俊画了一张大开数的水彩画,是两个人站在海边,脚踝浸在波浪中,头发被风吹乱。远处阳光灿烂,而影子拉的好长好长。
很久以前,在得奖的时候,我感受到一种「我终于把自己给传达出来」的悸动,好像终于跟某个人產生了联系,凭藉着这样的感动,我千里迢迢来到台北,觉得自己成为漫画家是命中注定。
现在我觉得,好像不画画也无所谓了,不是画不出来了,而是我还可以去找到更多东西,还可以用画以外的事物去了解一个人,我或许,或许真的有足够多的勇气,能够去实现我所想要的。
我从椅子上下来,然后靠到民俊旁边:「我想要吃拉麵。」
「好啊,那我要吃叉烧的。」他说。
当外送来的时候,毫不意外又是在大台北地区努力工作的柏晨。我去接过食物时,柏晨惊恐的看着我,他说:「安小姐,你比昨天更像殭尸知道吗?」
「还活着啦。」我说,感觉到飢肠轆轆:「谢谢你。」
「对了,明天就是你们说的同人展对吧?」柏晨和民俊打了声招呼,在这几个礼拜的相处下来,我们三个人都变成了偶尔会聊天的关係。他说:「我还要工作所以不会到场,那可不可先跟你们买一下作品?哼哼我带了五百块喔。」
我感觉到神经似乎断片了。
气氛好像静止好几分鐘,我回过头,然后和民俊对到眼,他顿了许久,才勉强挤出一句:「明天?」
「对啊明天礼拜六。」柏晨拿出手机说:「就在附近言大的体育馆……」
「我们还没印——」然后,民俊终于说出那晴天霹靂的宣告。
我抽动嘴角,我不知道为什么,一但没有编辑提醒我,我好像什么事情都会忘记。一阵疯狂和彷如重击的感触在胃里翻搅,我连忙赶到电脑面前,将档案改格式输出到随身碟里:「我现在来存,应该还来得及!」
「我去查哪里的印刷厂有开!」民俊立刻说道。
在我们手忙脚乱的时候,站在门口的柏晨似乎思考了许久,他说:「可恶,我现在走的话好像很不近人情,安小姐不然我送你去吧?我骑摩托车会快一点。」
在突如其来的协议达成后,我将档案存到随身碟里,将信用卡带在身上,然后民俊凑过来,他将附近印刷厂的地址从手机上传给我,他的眼神充满坚定。
而柏晨将第二顶安全帽交给我,我便坐上了后座,在夜晚的台北街道奔驰。
柏晨的摩托车后座放着外卖保温箱,行进过程中我感觉到腰椎部分一直去卡到。而我们在机车群中穿梭。
我感觉心跳快到无法呼吸。说起来,我不知道自己这是在做什么,我们所创作出的作品是多么私密的东西,但却要印出来,然后卖给那些人生中的过客。
诚实面对自己的人,可以无所畏惧。这又是谁说过的话?
「安小姐的那个作品,就是《愿你安好,艾蒙》,我看了喔!」柏晨在红绿灯路口时说,他的声音在鸣笛与热闹街区的声响中,显得清晰灿烂:「虽然我读不太懂,可是我觉得能画漫画的人都很厉害。」
我顿了许久,低声的说:「像你这种认真生活的人比较厉害啊。」
柏晨似乎没有听见我说什么,他只是在发动引擎的时候,又补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