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节(3/4)
软,南也瞻忽然就有些动容,“其实啊,咱这儿子从小就是个恋家的。你还记得么,以前咱们不在,他不知从哪儿捡来一只小柴禾狗,都快死了,每天抱着养,把自己的牛奶分给小狗吃,结果给吃得拉肚子。听说得喝脱脂的,他就倒几趟车再走路到郊外牛奶厂去跟人家买,谁理他?后来没办法,自己熬大米粥,拿粥汤喂,硬是给喂活了。”“是么?”混小子的画面感这么强,林畅唇边的笑纹不由得更深了,“我怎么只记得他每天带着那只狗在外头惹祸。”
“是啊,大院儿里我给人家道了多少歉,他俩倒相依为命了。揍他,小狗蹦着高儿地护着;不给狗吃饭,他拿了馒头悄悄去分。我们不在,他守着家,缺的,都自己补了。”
丈夫的声音沉在回忆中,很温暖,林畅轻轻点头……
“现在,也是一样。”南也瞻接着道,“连夜赶回家,他有他过的日子。看着不管不顾的,其实,都有。”
都有……
心里默默念着这两个字,林畅低头看枕边人,偌大的床依然侧身偎在她身边,一样高大的身材,一样倔强的眉峰、高挺的鼻梁,父子两个几乎是刻了个模子。儿子继承了他的所有,他……又何尝不是跟儿子一样?
这一辈子,从未好好给他做过一餐饭,永远都飞在两地,永远都在忙,那个深夜等候的人,永远都是他。两年前他该退休了,可是因为她还没退,他就接了返聘,让工作占满所有的时间。早早的,就熬出了胃病,除了医生和药,她没有更多的给他,直到今天,他完全习惯了,再不会像儿子那样,疼了,会皱眉头,会跟他的女孩儿撒娇……
抬手,轻轻抚摸他的额头,鬓角, “缺的,都自己补了”,这么多年过去,皮肤皱了,头发也白了……
听着窗外的风,好一会儿,林畅轻声说,“刚才看着他们两个,我突然的就只有一个念头。”
“什么?”
“暖了他的胃……比什么都重要。”
南也瞻微微怔了一下,抬眼,柔暗的灯光里,妻的脸色那么温柔,做母亲的私心让她软弱,软到忘记了自己的原则。心不由得热,轻轻握了她,“儿子的福气,找了这么个好孩子。”
“嗯,打球的时候惦记着小丫头在等,今天,当然会再为了她连夜往回赶。”
“打球?”南也瞻不解。
“嗯,你以为他们真是半年前才认识的?早在桃圃读书的时候就认识了,两个人第一次见面,小丫头还不到五岁,是隔壁的小邻居,当时还差着辈分,叫他‘小叔叔’。”
“哦?是么?”南也瞻惊讶还不及,听着就乐了,“小叔叔?”
“可不,这‘小叔叔’哪能白叫,就这么常帮人家看孩子。其实,说是看孩子,我看啊,”说着,林畅也笑了,“他就是喜欢人家小漂亮丫头,洋娃娃似的,愿意带着疯玩儿。”
南也瞻也笑,“混小子!难怪在桃圃没惹多少事儿,原来是在带孩子。”
“这一带就是三年,都是心无芥蒂的孩子,怎么能不生感情?后来再见面,还用得着培养么?你看到那个房间没?布置得像宝贝自己的女儿,他什么时候在女孩子身上下过这么大的功夫?我估计伊伊那孩子调来凌海那天,咱们儿子就已经把她当成一家人了。”
“嗯。”南也瞻点点头,想起江州父子见面儿子那句“爸,就是她。”,当时只觉得是年轻人失恋后的不甘心,现在知道了曾经渊源,忽然觉得这几个字竟是戳人的心。
“晚上聊天小丫头跟我说,她很爱他。说的时候很紧张,当时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现在看来,嘉树对她的感情、依赖,恐怕远多过男女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