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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高阳与辩机(3/4)

,忽然间,他忆起了将近二十三年前,洛湄去感业寺带发修行时,也穿过灰色迦裟。那时候,洛湄身上的灰色迦裟,竟比任何妃嬪的华丽服饰都吸引他!

    后来,从贞观二年(西元628年)夏天到贞观四年(西元630年)春天,李世民与洛湄将近两年冷战期间,每次李世民临幸妃嬪时,脑海中总会不由自主浮现出洛湄一身灰色迦裟的清丽模样。在那样的时刻,李世民往往会闭上眼睛,幻想自己伸手解开的不是妃嬪的宫服,而是洛湄的迦裟...

    高阳,就是在那段时间形成胎儿。难道,朕当时想要脱去洛湄身上迦裟的念头,竟然在高阳生命的最初,传给了高阳?转念至此,李世民悚然心惊!

    高阳还在幼年时,就显示出了爱走险路的勇猛,几乎不像个女孩子。李世民曾经想过:假如朕投胎为女儿身,一定就是高阳这个样子!若说恪儿是最像朕的儿子,高阳就是最像朕的女儿。如此想来,难道,高阳看上和尚,竟是因为,她像朕一样,越得不到的,就越想要?

    深思至此,李世民震惊了!他开始回顾自己是怎样千方百计要得到洛湄...

    他想像得到,高阳与辩机的一段情开始时,一定是高阳追求辩机!但是,付出最惨痛代价的,却是辩机。

    李世民从辩机联想到洛湄———这么多年,朕霸占着洛湄,是不是也害了她?假如不是朕强留她在皇宫中,她出宫改嫁给别人,就不会觉得对不起元吉,也就不会受尽罪恶感的折磨了。那样,她岂不是会过得比较快乐?

    直到这一刻,李世民才惊觉,自己虽然宠爱洛湄,却从不曾为她着想过,一向只顾占有!一股歉意从李世民心底油然而生。他怎么也按捺不住了,就从御书房的案前站起身来,去找洛湄。

    这时候,洛湄依旧风姿绰约。虽然,她的额头、眼角、眼下都有少许细纹,而且上眼皮略显松弛,大眼睛变小了一点,不过保持着原来的杏仁形。她的脸颊与下巴线条也都还相当紧緻,因而看起来最多三十七八岁,一点也不像虚岁已经四十六了。

    李世民想到了洛湄的年龄,不禁感叹道:“二十三年前,朕想尽办法,硬是留下了你。那时候,你二十三岁。换句话说,你已经在皇宫中渡过了一半的人生。你怪不怪朕?你会不会觉得,假如当年朕放你出宫,让你改嫁给别人,你这一半的人生会过得比较圆满?”

    洛湄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难以相信这霸道的皇帝竟会有一天为对方设想!她怔怔听着,思量了一下,才轻声说道:“皇上别自责了!这些年,体会到人生爱恨的极致,也算没有白活。”

    “爱恨的极致?”李世民喃喃重覆洛湄的句子,接着激动起来,急切问道:“你用了爱这个字,是不是说,朕这么多年对你用的心,总算没有白费?你对朕也有爱,对不对?”

    洛湄不愿意回答。她垂下了不像年轻时那么浓密,但照样秀緻的眼睫。过了片刻,她才平静说道:“快要二十三年了,洛湄为了哀悼元吉,没有再唱过歌。现在,洛湄想为皇上唱一首歌,也希望,皇上听完这首歌之后,能够答应洛湄一个请求。”

    李世民一听洛湄终于肯为他唱歌,不禁动容,当下许诺道:“好!只要你愿为朕唱歌,不管你有什么要求,朕都答应你!”

    于是,洛湄轻啟樱唇,宛转唱出了南朝诗人鲍照的一首乐府诗《春日行》:“献岁发,吾将行。春山茂,春日明。园中鸟,多嘉声。梅始发,柳始青。泛舟艫,齐棹惊。奏釆菱,歌鹿鸣。风微起,波微生。弦亦发,酒亦倾。入莲池,折桂枝。芳袖动,芬叶披。两相思,两不知。”洛湄的歌声不如二十三年前娇嫩,却依然细柔,甚至更加婉约缠绵,令李世民听得如痴如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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