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节(4/4)
她知道那对小孩来说,娇嫩的皮肤根本经不起成人的搓弄。她之所以有着样的想法,也全是经验之谈,因为琉夏曾亲眼讲过一个孩子的死亡,只因有人掐了他的脸。是李家的一个丫鬟彩霞产下的孩子。
那个彩霞比琉夏年纪大五岁,也同在二太太的跟前伺候。那时二太太还在世,看彩霞年纪渐长,将她配给一个小厮。
彩霞曾经对年纪比她小的琉夏有点照顾之情,所以琉夏在彩霞生了孩子之后几天,就抽空去看她。
跟琉夏一起去看她的还有另一个丫鬟叫彩蝶,彩蝶跟彩霞关系并不好,只是同在二太太生边伺候,平常也算有几分见面情。
琉夏清楚的记得,那个彩蝶笑着逗弄彩霞的儿子,突然就伸手去掐那小孩的脸,由于不经心,手上没有分寸,那孩子当时就哭了起来,脸上也泛出两根淡红色的手印来。
当时孩子的母亲彩霞虽然心里责怪彩蝶手上没轻没重,但是毕竟只是小事,虽然脸上不好看,但是没有当场发作。
当时谁也没有当回事,可是三天后,那孩子就死了。
孩子死后,彩霞气的发疯,不顾自己还在做月子,就跑来揪住彩蝶便打,说是她害死了孩子。
过后因为打架的事情,彩霞和彩霞的男人,都被赶出李家,发配到庄子上做劳役去了。
彩霞打彩蝶的时候,是抱了死去的孩子一起来的,所以琉夏也将那孩子的惨状看在眼里。
那孩子用一块蓝布巾子裹住,露出一张肿胀的透亮的半边脸颊,一层薄薄的皮肤之下,似乎还有脓水在流动。而肿胀的皮肤只是,就是两个明显的指头印子。
彩霞打累了,就抱着小小的尸骸,坐在地上边哭边述说,那孩子在彩蝶走后,是怎样的哭闹不止,怎样的开始发烧,脸上的印记涨大,肿胀,最后化脓。
琉夏从此以后,就得了教训,不敢用大力气去触碰小孩的皮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