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在夫君登基前/碎金 第301节(3/3)
皇帝道:“没有律例规定官员要为夫妻之丧丁忧。倒不必。”有男官不服:“那是因为从前没有女子。如今时移世易,当修律例以应时。”
皇帝点头:“也有道理,那如何修呢?我想想,女官为夫丁忧三年,男官为妻丁忧一年,好,就这样,众卿可有异议?”
实际上,那个男官员说要在律例中加上夫妻之丧的丁忧,就已经有许多人脸上变色了。
皇帝这么一说,立刻便有人出列:“臣有异议。薛翰林所言有理,夫妻情义虽重,岂能重于父母。若夫妻之丧也丁忧三年,则置父母之孝于何地?”
皇帝说:“也有道理,那这样……父母之孝丁忧,可以延长至五年,正好全了大家的孝心。”
这下,很多人不是脸上变色了,简直是全身抖了一抖。
刚才还在观望的许多人都出列反对。
连提出这个谏议的人都后悔了。
死个爹五年,死个娘五年,十年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