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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荷鲁斯的王衔(2/3)

于这可歌可泣的美妙史诗之中,扮演着要角。我不再后悔回到古代,甚至是对身上的诅咒心生感激。

    一想到我的身影将会被铭刻在内弗尔卡拉还有自己的陵墓壁画之上,礼塔赫将会把有我参与的这场盛宴,以僧侣体书写在莎草纸上,归藏于神庙的金柜中,而这份永远的荣光将跨越四千四百年的时光,传递给后人,今日的我已青史留名──忆此,我便觉得此生已然无悔。

    只听边上的礼塔赫低声说道:「最后一次有此神蹟的记载,是美尼斯陛下刚统一上下埃及之时。

    「难不成……这预示着内弗尔卡拉陛下,将为埃及缔造比美尼斯陛下更为光辉的盛世?」

    空中四射的光芒褪去,神圣的气息消失无踪,拉神已回到天上,但馀点点残辉在空气中闪烁。

    内弗尔卡拉在我面前站起身子。我对着他伏首说道:「陛下,请宣布您登基后的第一道誥命。」

    底下的民眾闻言,本来才起身,又再次跪倒在地。

    看到这情景我实在想笑,不愧是古代。但是如果有人还站着,这才是件坏事,因为那个人非杀不可。新王登基的第一天就见血,这很不吉利,象徵日后政权将不稳定。

    内弗尔卡拉手持梨形权杖,怀抱着那块从天而降的誥命石版,说道:「我的第一道誥命,便是迎娶太阳神的妻子.瓦提耶为我的第一位偏妃。

    「他是第一位,也是最后一位。除了他以外,我这一生将不会再迎娶任何的偏妃,直到我回到拉神的怀抱。」

    底下的民眾开始骚动起来,「男妃?!」

    「巴比伦人儘管性好男色,却也没出过男妃子……」

    「在亚述,男同性恋将处以死罪。」

    「继索多玛与娥摩拉,下一个遭殃的都城将是孟斐斯……」

    人声鼎沸,内弗尔卡拉的第一道誥命就掀起了千层浪。

    他举起权杖,精壮的手臂一挥,直接把那柄权杖往祭台下投掷出去。

    「呃啊……!」其中一个暗示孟斐斯可能会被天火烧掉的民眾,直接被那柄厚重的权杖打倒在地,他喷了一口血在地上,里面混着三颗牙齿。说起来,古代君王的权杖本来就是兵器,法老握着的权杖就象徵他的兵权。

    该死!见血了。真的是一百种惹拉神不开心的方法,全都使出来了。

    我赶紧朝内弗尔卡拉摇头。或许是因为他认为自己正在行使属于他的王权,内弗尔卡拉完全没理睬我。

    暴力是有用的,民眾不敢说话了,只是沉默地待在那里,行他们的本份──围观。

    「礼塔赫,你将復任太阳神祭司,做你该做的事。」内弗尔卡拉冷冷地说道。

    「谨遵旨命。」礼塔赫低头说道。

    待方尖碑的日影指向吉时,礼塔赫站在拉神的雕像前,我与内弗尔卡拉面对着礼塔赫。

    我早已除去了祭司袍,因为我不可以再作拉神的妻子了……儘管这说起来挺不可思议,我怎么不论怎样都是别的男人的妻子?

    「我奉拉神之命,为你们证婚。你们要替彼此戴上约束心脏的金戒指,互相亲吻,使爱情的誓言生效──你们一生不可以背弃对方,否则将是欺神之罪。拉神将对你们施行最严厉的惩罚。」

    我这辈子还没跟其他人结婚过,直到内弗尔卡拉捧着我的脸亲吻时,我脑子忽然一片空白,整个人恍惚起来。

    内弗尔卡拉的嘴唇有些羞涩地蹭了上来,湿湿的,软软的,香香的,一股沁凉的甜味透过他的舌头度了过来。是茴香子的香气。他……该不是为了和我接吻,才嚼的茴香子?

    我听见台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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