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六(3/4)
丫鬟。他行侠仗义,她冷眼旁观:他劫富济贫,她嗤之以鼻。
他明明是个杀手,却净做些无聊之事。遇着麻烦,而她只想拔剑杀人,他却懒洋洋地靠在大石头上,甩了甩手里的狗尾巴草:“你这小丫鬟,生了这么张漂亮的脸,整日冷冰冰的,还动不动就杀人,你这样是嫁不出去的。”
“我看你不如用你这剑给我串只山鸡烤烤,你要是不会,我教你。若是日后没人要你,你一个人也不会饿死。”
听着他贱兮兮的声音,她差点没忍住给他一剑。
日子过得很快,转眼过了二十九日,过了明日,她就完成了约定,可以继续杀他。
然而约定之日的最后一天,他不告而别。
她在原地等了他七天七夜,他终究还是没再回来。
第八日、九日、十日……她还站在那块他经常躺着的大石头旁,却只有一堆已经冷掉的柴灰,和孤零零插在地上的寒霜剑。
她颓然地坐在地上,任由冷雨浸湿她的衣衫。
他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
也是啊,她算什么?敌人?丫鬟?不论哪种身份,他都没有理由去在意她的感受。
是啊,她于他,左右不过一个无关紧要的人罢了,一直都知道的,不是么?
但她还是不甘心,发疯似的找他,天涯海角,山长水远。她行过许多地方,却始终没能找到他。
这一找便是三年。
她让所有人以为她已经死了,她换了名字,她像他希望的那样,弃了寒霜剑,行医救人。
陆寻春,寻的是春十三。
她想着能有那么一天,她画了最精致的妆容,挽了最好看的发髻,浅笑盈盈的问他:”你看,我现在可是你最喜欢的模样?“
可她却再也没找到他,只听到飞花阁被朝廷剿灭,而名满天下的第一杀手春十三也死了。
她不信,她还在继续找他。
她想找到他,告诉他:“我还欠你最后一日,做杀手要讲信誉,所以我要还你一日,然后杀了你。”
可她忘了,她这一日之约已经过去了三年,而她的寒霜剑早就弃了,她也不再是杀手,而是一个治病救人的医师。
他也忘了。
将她彻底忘了。
眼泪顺着微颤的睫毛落下,打湿柔软的鬓发。
卧在躺椅上的陆寻春缓缓睁开眼,木窗半开,露出搭在院墙上的几株桃花,树叶青青,小雨未歇。
而她的手中还握着一截陈旧的黑色布料。
春十三,你到底在哪里?
为何我找不到你?
她闭了闭眼,纤细的手指攥紧,指节泛白。
……
第二日晌午,雨已经停了,门口却响起时轻时重的敲门声。
小童打开门,踏进来一只男人的黑色长靴,那人单手抵在腰上,约莫二十多岁,一身深蓝色淄衣,衣摆垂至脚踝,腰间挎着的横刀格外醒目。
而他身后跟着几个仆从,指着小童,哭天抹泪:“官爷,就是他们,还有个女的,是她伤了我们家少爷。可怜我们家少爷不过是来寻医问药,她倒好,不治病也便罢了,还将我家少爷打断了一条腿,从昨晚上到现在疼得在床上直打滚,您可要为我们做主啊!”
卫子瑜转了转手中的刀柄,面上嬉笑,心里却是对他们的话嗤之以鼻。这药庐里新来的女医师是个什么样他不知道,贾盛那个狗德性,他可是门儿清。平日里就会欺男霸女,他早就想收拾他了。
多半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