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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2/4)

  “借一件衣服穿,这次保证还你!”

    李欢欢最后停在衣帽间,大声喊。

    老k没有回答,可能抽油烟机的声音太大了。

    衣帽间的衣服全都按照色系和材质精心搭配过的——包括饰品:手表和袖扣——成套摆放,需要的时候穿上就可以走人。李欢欢找到一件灰色的尖领套头毛衣,对着镜子比一比,领子刚好遮住吊带礼服裙的肩膀,长度及大腿,正合适!于是脱掉羊绒大衣,套上毛衣。

    李欢欢穿着毛衣走向餐厅,衣服上像还有老k的味道,她抓起领子贪婪一嗅,被老k的声音吓一跳——“不用那么嫌弃吧,那件衣服是新的,吊牌还在呢。”

    李欢欢伸手往后抓,抓了半天没抓着,老k过来抓起下摆轻轻一扯——原来吊牌钉在下摆上。

    “开饭了。”

    老k抓着她的手把她领向餐厅。

    看起来很朴素的一顿:樱桃木的餐桌上,一盘西红柿炒鸡蛋,一小碗葱油面,小葱细细地攒在碗中间。

    香味扑鼻。

    “我一个人的?”

    老k笑,点头道:“你一个人的。”

    李欢欢落座,将袖子高高撸起,像等不及要将全部食物填进肚子里。

    老k坐在她对面,双手抱胸,胸前衬衫上头的两粒扣子没扣,样子看上去慵懒又迷人,像随时准备做别的什么事情。

    李欢欢先吃了葱油面,然后去尝西红柿炒蛋。

    “韦庄!”李欢欢指指面条,然后又指指西红柿炒蛋,接着道:“苏东坡。”

    老k挑眉。

    “苏东坡么……没有人不爱苏东坡,‘竹杖芒鞋轻胜马,一蓑烟雨任平生’,每个人心底都有这种豪情,就好像每个人都味蕾都没法拒绝酸与甜的碰撞,韦庄么……有人说他的诗更好,也有人说他是词宗,其实我只爱一句‘当时年少春衫薄’,就像这碗面里的这个……点睛之笔。”

    说着,李欢欢用筷子尖挑起一枚细小的葱花放入嘴里。

    老k的眉头依旧挑着。

    李欢欢放下筷子,高举双手,伏案低笑,道:“好啦好啦,我承认自己在卖弄。”

    “你不说,我以为歌词里那句‘岁月长,衣衫薄’是林多多自己的创意呢。”

    “这句改差了,显得小家子气。”

    “说说为什么要卖弄?”

    “想要给你留下个好印象?”

    “在我这里,你倒是不需要有这种顾虑。”

    “人都是会进步的,马克思说‘人类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

    “我打赌马克思肯定没说过这句话……而且,以发展眼光来看,你现在很爱吃巧克力……饭菜不合口味?“

    李欢欢刚刚吃了五口面条,叁勺西红柿,看样子,并没有再拿筷子的打算。

    “我饱了。”

    “谢谢你维护我的自尊心。”

    “我真的饱了。”

    “我记得我们在一起吃过不止一顿饭。“

    “后来夜夜笙歌,把胃搞坏了。”

    老k望向李欢欢的脸,一瞬不瞬地看着她,似在揣摩她话里的真假。

    李欢欢习惯性往口袋里掏巧克力,可惜,她的大衣正挂在老k的衣橱里。

    老k像突然想起了什么,指节敲敲桌面,站起身,道:“时间不早了,送你回家。”

    李欢欢愣了愣,也跟着起身,看着桌上的饭菜,像才回过神,问:“我能不能把它们打包回家,当明天的早餐?”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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