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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4/5)



    向秀却回答:他们哪里值得羡慕!

    司马昭大为满意。

    这不难理解。毕竟,多数人还是怕死的,包括阮籍。

    阮籍之醉  阮籍几乎是泡在酒坛子里度过一生的。

    这并不奇怪,因为饮酒是魏晋名士的标志之一,要酒不要命的故事也层出不穷。比如有个名叫毕卓的,跟山涛一样官居尚书吏部郎,只不过是东晋的。某天晚上,他嗅到隔壁官署有酒香,竟翻墙过去偷酒,还拉着抓他的巡夜人一起喝。最后,这位老兄终因酗酒而被免官。

    阮籍就聪明得多。他的办法,是向司马昭申请去做步兵校尉,因为步兵校尉官署的酒特别好。司马昭当然立马批准,阮籍也因此而被称为“阮步兵”。

    比阮籍更像酒鬼的则是刘伶。他常常让仆人扛着锄头跟在身后,自己带一壶酒坐在鹿车上边走边喝,并对那仆人说:我醉死在哪里,就把我埋在哪里。

    辛弃疾词“醉后何妨死便埋”,说的就是刘伶。

    实在看不下去的刘太太便劝他戒酒。

    刘伶说:很好!不过我管不住自己,得请神帮忙。

    太太也只好备酒备肉祭神。

    刘伶却跪下来祷告说:天生刘伶,以酒为命。一饮一斛(读如胡,十斗),五斗去病。女人的话,怎么能听?于是趁机大吃大喝,直到烂醉如泥。

    酒鬼总是能找到说法的,刘伶也一样。

    这让人想起了刘昶(读如厂,刘昶字公荣),此公的特点是跟什么人都能在一起喝酒。他的说法是:遇到比我强的,不能不跟他喝。遇到比我差的,不好意思不喝。如果遇到跟我差不多的,那就更得喝了。

    不过,阮籍和王戎却另有说法。他们说:遇到比公荣强的,不能不跟他喝。遇到比公荣差的,也不好意思不喝。只有遇到公荣本人,可以不跟他喝。结果,在阮籍和王戎那里,刘昶一杯酒都喝不上,但谈笑风生如旧。

    刘伶和刘昶这样的,大约是纯粹的爱酒,阮籍的酗酒则恐怕另有原因。一个可供参考的史实是:司马昭想跟阮籍联姻,阮籍却连续大醉两个月,此事只好作罢。

    于是,到司马昭加九锡,需要有人写劝进表时,阮籍便故伎重演。可惜这回大家都不放过他,阮籍被叫醒后也马上就一气呵成,写了一篇文词清壮的锦绣文章。众人看过以后,都说是神来之笔。

    如此神笔,恐怕是早有准备的吧?也许,阮籍的打算是能躲就躲。实在躲不过去,酒也就醒了。他可不想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真把脑袋变成酒壶。婚姻是私事,司马昭也不好意思硬来。加九锡是公务,阮籍岂敢搪塞?

    这样看,他其实从来就没真醉过。

    投之以桃,报之以李。司马昭也给了阮籍最大限度的宽容甚至袒护。阮籍在居丧期间饮酒吃肉被人弹劾,司马昭却替他辩解说:你看他悲痛得都没有人形了,为什么不能跟他分忧?身体有病而饮酒,是符合礼制的嘛!

    然而阮籍哪里是身体有病?他的病在心里。实际上阮籍跟嵇康一样,对司马昭他们借礼教之名行谋篡之实是心怀不满的,对那些礼俗之士也极为蔑视。因此,阮籍也会像孔融那样口出狂言,甚至故作惊人之语。

    有一次,阮籍说:杀父可以,杀母不行。

    众人大惊。

    司马昭也说:弑父乃滔天大罪,怎么可以?

    阮籍却解释说:比如动物,都是只知道母亲不知道父亲的。所以,弑父是行同禽兽,杀母是禽兽不如。

    众人又都叹服。

    阮籍这样说话,并不奇怪。事实上,从东汉末年到东晋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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