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节(3/4)
牵了牵,“我这一生都会陪你走下去,再不会看其他女人一眼的。”类似的承诺他说过,现在这个更清晰更庄重。
不要其他女人,就不用担心孩子的嫡庶问题,这是她听见过的最直白最恳切的承诺。虽然早就察觉了他的心意,但这一刻确是不同的。玲珑眼睛一亮,抱住简珩的脖颈,蹭了蹭他的脸颊,瓮声瓮气道,“嗯,我跟孩子也永远陪着你。简珩,我努力学习主持中馈,为人处世,交际应酬……”之前没人觉得她会成为一族宗妇,她是被当一个妾养大的,不知现在学还来不来得及,却被简珩打断。
他吻了吻她红艳艳的小嘴,“不必。我们的未来不必受任何世俗约束,你做阿珑就好。”
这样啊,那就再好不过,其实她也不太适应那些规矩。玲珑欣喜,“不用装腔作势,还能一生相随,简珩,我们再也不要分开了!”
“嗯。”简珩微笑,眼底淡然,有她一生相随,大概已是最好的结局,不过她还是不爱他,或者不够爱,也或者说是深爱,与爱情无关的爱。
玲珑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眨着明亮的眼睛问简珩,“你干嘛不开心?”
简珩笑了笑,“我挺开心。”
玲珑眯着眼睛笑起来。
“我娘怀简铭的时候,都不敢做特别大的动作,阿珑从今天开始要格外注意,知道吗?”简珩小声叮嘱她。
玲珑慎重的点头,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她一定会小心翼翼的,两只小手也慎重的盖在肚子上。
“听说孕妇不宜佩玉。”简珩笑道。
嗯?还有这种说法?玲珑张大眼睛,腕子上的玉镯就被简珩拿走,那只手又掀开她裙上的丝绦,将叠在腰带上的一枚荷包也解下。
简珩捻了捻这细绸面金鱼刺绣的小荷包,神情如常,“这个,我替你收着。”
玲珑目光微闪,张了张嘴。
“很重要么,那还你,自己收着吧。”简珩将荷包递回来。
玲珑摇了摇头,“反正也用不上了,帮我还给他吧。”
简珩眉峰微挑,“好。”
荷包里是枚通透油润的暖玉,红绳缠绵,简珩余光扫过玲珑的神情,嘴角轻抿,至于第二日,他随手将暖玉丢进池塘这事自是后话。
他是个聪明人,自然不会追问玲珑为何一直佩戴荀殷的玉佩,更不会去问她是何时动的心。答案,他早就知晓,但永远不会给玲珑说出口的机会,就让这份连她自己或许还懵懂的情愫就此结束吧。
此刻,简珩将玲珑抱回床上,掖了掖两边的被角,“冷不冷?”他捏了捏那只酥软的小手,温度适宜。
玲珑摇了摇头,“简珩,别走,陪我说话。”
简珩笑应,却欺身吻落她微微嘟起的唇,这一吻,力气大了些,他似乎很不开心,但每一次吮/吸,却又极尽缠绵与温柔。
两人腻歪了好一会儿,玲珑被他亲的头晕目眩,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空隙,担忧道,“简珩,我们如今很被动,且在人家的地盘上,这样真的没问题么?”
到底有了孩子,思虑也多了些,不是不信简珩,而是她容不下半点闪失。
“古人按语,反客为主之局:第—步须争客位;第二步须乘隙;第三步须插足;第四足须握机;第五乃成功。为主,则并人之军矣;此渐进之阴谋也。”简珩笑道。
玲珑一头雾水,“说点我能听懂的。”
“主客之势现在下定论还言之过早,表面上看我为客,冷谦为主,掌握生杀大权,可我们俩不是还活得好好的么,甚至衣食起居也颇受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