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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者之书(出书版) 第6节(2/5)

死外力作用,是会使其“被碎尸”的。没有人敢说,自杀的人就一定要选择留全尸的方式,或意外死亡的人一定能留得下全尸。

    在爆炸、高坠、交通事故、生产事故、自然灾害或利用一些能产生巨大机械外力的机器进行自杀等非正常死亡事件里,致死因素在施加的过程中都可能导致死者“被碎尸”。

    除了被致死因素的巨大外力碎尸,自杀、意外死亡的死者,还有可能在死后被人碎尸。

    我来通过一个案例详细解释下。从前有个有妇之夫在外地当官,和当地一女子姘居。女子多次要求其离婚未果,伤心至极,在男子住处自杀。男子怕奸情败露,遂将尸体肢解后抛弃、藏匿。

    在这个案例中,自杀仍作为死亡方式存在,而碎尸则是一种匿尸手段。在警方明确死因后,只能追究男子毁坏尸体的刑事责任,而不能把“杀人”罪名强加给男子。

    其次,在把“碎尸”当成名词来理解的语境下。

    按照先入为主的观念,很多人都会认为只要发现尸块,就一定存在恶性凶杀案。但如果只要发现尸块就确定死亡方式是他杀,那也就太简单了。岂不是谁都能来干法医了?

    比如自杀投河的死者,他们的尸体有可能被船只螺旋桨打碎。位于江河边城市的公安机关的法医最常见的“碎尸”就是这种。除此之外,在隐匿位置高坠,尤其是坠落过程中接触硬物的死者,尸体在空中就可能散裂开来。这种情况,通常也会被人以发现了“碎尸”而报警。

    看完以上文字,你还觉得“自杀碎尸”是开玩笑的吗?

    总之,警方在发现尸块后,一定要通过各警种的配合,在掌握所有现场、尸体、调查的材料后,得出一个妥善的结论,而绝对不能凭空臆测。成为福尔摩斯基本的条件,并不仅仅是拥有缜密的逻辑推理能力,还要能做到在推理之前,先全面掌握现场情况,拥有尽可能全面的信息。

    自救x小剧场

    小白:“又是谣言!又是谣言!我们的这起案件,明明就是死者自己跳楼的,生前没有遭受任何侵害。可是这些造谣的人用其他人被殴打的视频来张冠李戴,误导网民认为死者生前被殴打了!而且,他们还非要把死者的尸斑说成是损伤!这些造谣的人真是可恶!”

    聂之轩:“网络造谣者确实十分可恶,不过近些年来,有关部门的有力措施,也让网络环境干净了不少。可是,最关键的,还是网民得具备鉴别谣言的能力。不信谣、不传谣,遇见来历不明的非官方消息,要谨慎对待,不能盲从盲信。”

    小白:“是啊,没有转发,就没有伤害。比如一个女大学生和男友开房后坠楼,明明是女生意外坠楼,却被媒体误导为女生被男生强奸后杀死。自以为正义的网民都认为自己是在伸张正义,其实他们却伤害了无辜的男生。”

    聂之轩:“是啊,有些谣言很明显违背了常识,是可以一眼识破的。有些谣言则利用了民众对某些小众领域专业知识的不了解,引导民众走入误区。比如‘凡是碎尸就是他杀’的理论,从法医学的角度看,就是错误的。对于这样的事件,我们专业人士需要不遗余力地宣传相关知识,帮助网民掌握专业知识,才能帮助他们更好地识破谣言。”

    小白:“可是,对于有些谣言不知道怎么辟谣才合适啊。”

    聂之轩:“确实,有一些谣言是凭空捏造的,而有一些谣言则是利用一些漏洞别有用心地去引导。比如曾经有一则新闻题目是‘xx警方荒山秘密解剖尸体,被指盗取死者器官’。前半句是利用了警方没有建立解剖室,只有去较为偏僻的地方解剖尸体这一漏洞。而后半句,用了‘被指’这种春秋笔法,把死者家属的疑问直接作为了新闻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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