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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节(3/4)

看猴戏似的看着他,才恍然觉得,他是被我看低了。

    可惜他还没来记得让我高看他,姚府上突然请来了两位先生,一位教他习武练剑,一位教他念书写字,逼得他消停了好一阵子,都没怎么来打搅我。

    直到又几年之后,我二人一同被送入了“上清书院”,才又冤家路窄的,凑到了一块。

    彼时,姚书云已经成长为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郎,往一堆歪瓜裂枣的纨绔里一扎,也算是个鹤立鸡群的人物。

    可这人的本质却和那些大少没什么区别,闲着没事斗鸡斗狗斗蟋蟀,或者偷瓜偷枣偷看女人洗澡。正儿八经的诗歌没学会几首,淫词艳曲倒是学了一堆。

    私塾里的小姑娘,凡是有几分姿色的,都没能逃过他的魔爪,经常红着脸跑来找本王,希望本王能仗着出身高贵,后台强硬,敢于替她们出头,说上姚书云两句。

    本王原本只想着做一个安安静静的美男子,不去理会凡尘俗事,可架不住那群小姑娘的苦苦哀求,只得降尊纡贵地看了那混世魔王一眼,道:“你小子,差不多行了。”

    本王原以为凭姚书云那种唯我独尊的性格,一准会跳起来,张牙舞爪地蹦跶一番。却不想,他竟是眯起了那双细长的眸子,笑出了一脸的春光烂漫,道:“不容易啊,入学半年多,你总算是肯理我了。”

    ☆、第67章

    那许多年的时光,便如风吹树叶,雨打芭蕉般,平静中泛着丝丝涟漪。

    姚书云这个名字,几乎涵盖了本王的整个少年时代。

    一起上学放学,一起读书写字,一起翘课偷懒,一起躺在山坡上,看云卷云舒。

    这样的日子,对于一个几经轮回的人来说,过得很快。

    快到本王还没来得急眨眼,姚书云就从一个十二三岁,眉眼青涩的少年,成为了一个唇红齿白,面如冠玉的青年。

    其容貌,其风度,其学识,在京城里算是数一数二。

    父王每每见到他,总是一阵长吁短叹,“长得这么出挑,怎么就不是个女孩呢,也好做我的儿媳妇。”

    姚书云眯着一双狐狸眼,笑得满是猥琐,“要是世伯不嫌弃,小侄一样愿意做你的儿媳妇,给您端茶倒水。”

    父王当做了一句玩笑话,朗笑道:“好好好,本王非但不嫌弃,还欢喜得紧。”

    于是,姚书云立马顺杆子往上爬,腆着脸喊了一声:“岳父。”

    本王抬起腿,踹了他一脚,“怎么喊上岳父了?”

    “错了啊?”姚书云一脸的醒悟,立马又改了口,没皮没脸地喊了声:“公公。”

    本王:……

    那时候,我还没有成为“大奸王”,仅仅作为一个工于笔墨,风度翩翩的文人,在京城里还算是受欢迎。

    每年踏青的时候,姚书云会在一片山花烂漫里,弹弹小曲儿,而本王就在他的身边,画画山中的美景。

    若非我二人皆是男子,倒真是有那么点神仙眷侣的感觉。

    一曲《醉春》完了,姚书云会收到许多女孩子们投来的山樱。千樱山上无桃花,女孩们无法以桃花定情,便拿了樱花替代。

    而作为与他地位相当的另一大才子,本王自然也收到了不少的山樱,恰时天气晴朗,心境开阔,本王便开了个玩笑,道:“承蒙诸位小姐错爱,可惜我岳某人已心有所属,不能回应诸位的一片深情,实在是抱歉。”言毕,转身折了一只樱花,赠与了姚书云,道:“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娇花万朵,独摘一枝怜。”

    一向厚颜无耻,专爱调戏本王的姚书云,在那一瞬间,竟意外的红了脸。伸手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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