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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2/3)

杜蕴仪伸着脖子往上看,她疑惑地问:“咦,我怎么没找到披头士啊?”

    “你喜欢披头士?”权聿侧过头问她。

    “嗯,我特别喜欢约翰列侬。但很奇怪的是,我最喜欢的那一首《Hey  jude》却不是他写的。”

    “这首歌好像是保罗写的。”

    “是啊。”杜蕴仪接着说:“列侬可是一个疯狂又浪漫的人。他和洋子爱的难舍难分,以至于忘了他当时还不满五岁的小儿子,保罗为了安慰可怜的朱迪,特意为他写了这一首歌。”

    权聿沉声道:“我记得他虽然给洋子的孩子写了很多歌,但他从来没有为朱迪创作过一首歌。”

    “因为他爱的人是洋子啊,他甚至为了她抛弃了乐队,朱迪是他和前妻生的,或许对他而言,和洋子生的肖恩才是他真正喜爱的孩子吧。”

    “或许吧,”权聿不以为意地说,“他为小野洋子做的疯狂的事还少吗?爱情给了本就不理性的人更加疯狂的借口,以至于伤害自己伤害他人。”

    杜蕴仪坐在真皮沙发上,声音闷闷的,“这可真是讽刺啊……”

    “小时候大人们常说手心手背都是肉,但那时我就知道,它们根本不是一块肉。”

    “痛起来的感觉都不同,又怎么会被一样对待呢?”

    权聿看她出神的样子,眼波潋滟之处确实动人至极。

    可惜他最见不得女人哭。

    权聿回身从高处抽出一张蓝色唱片,放在了唱片机上,拨弄指针。

    温柔的男声缓缓流出——

    “Hey  jude  don't  make  it  bad

    Take  a  sad  song  and  make  it  better

    Remember  to  let  her  into  your  heart

    Then  you  can  start  to  make  it  better

    Hey  jude  don't  be  afraid……”

    伴随着歌声一起,杜蕴仪的眼泪滚了下来,她哭泣的样子并不难看,甚至可以说是梨花落雨,自有一番姣美。

    她的贝齿轻轻咬住下唇,凝着泪眼看向他时,甚至还有挂在睫毛上的泪滴。

    她逞强地说:“我每次听这首歌都会哭。”

    权聿不语,只默默递给她手巾,让她拭泪。

    “虽然疯狂,虽然不可理喻,但这就是爱情,不是吗?”杜蕴仪问他。

    权聿用手挡住下半张脸,嗤笑道:“爱情有时候只不过是个拿得出手的幌子罢了。”

    他敞开怀坐在沙发上,肆意地说:“世人把荷尔蒙下的生理活动、见不得人的占有欲以及自以为是的认同感强定义给别人,并把它美言,称之为爱情。”

    权聿说到这,嘲讽的笑意扬到最大,“说到底,我不相信这世上存在纯粹的爱情。”

    “那只是因为你没有遇到。”杜蕴仪反驳道,“这世上绝对存在着真爱。”

    “如果真的存在所谓的真爱,那么古往今来所有帝王功绩将颓之时,为何只拿红颜祸水来大做文章?哪怕到了现代的约翰列侬,人们提到他,更多的也是说他被小野洋子这个女人迷惑了,祸害终生。”

    “爱情成为了掩人耳目的借口,至少大众已经逐渐接受这个‘事实’了。”

    “不是的,爱情本身即是纯粹的,这些只是人们偏激的想法。”杜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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