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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跨界养的崽长角了 第99节(1/3)

    原来,有未来可奔赴,被自认厉害的人认可,是这样的幸福吗?

    南风将讲话讲的面颊飞红的谢四送出门,将一只有囊毛笔递给他:

    “这只毛笔不需要蘸墨就可以使用,你看,它后面的管儿里存有墨汁,直到墨汁用尽之前都可以随身携带使用。”

    谢四结果毛笔,瞬间睁大了眼睛,把玩了半天不说,还小心翼翼的在自己本子上写了两个字。

    发现这毛笔不仅不需要蘸墨,随时随地都可以拿出来用,而且笔毛柔韧聚拢,十分好用。

    站在厅堂门口,避着风赏玩了好半晌,他才将毛笔仔细揣进怀里。

    如现代得到几万块大牌签字笔的小文艺青年,稚嫩又容易取悦,有些可爱。

    南风看着他的样子忍不住微笑,拍了拍他肩膀:

    “加油。”

    小同志。

    谢四没有多留,午饭都没等到吃便颠颠离开。

    估计是回去写她要求的方案了。

    馆子的事先交给谢四的话,她就能空出手,去布局对她来说更重要的一件事了。

    转身回了自己房间,掏出登山包,她将包里火柴、□□和羽绒马甲数好,转头进了厅堂。

    接着,她站在厅堂里,来回踏步,一边思考,一边脑内演练一些情景和状况——

    只盼自己算无遗漏,若那事真找上门来,她能有抵挡应对之能。

    阿九偶尔在院子里来回,便见主家一个人在厅堂里,时而自言自语的念叨,时而来来回回的踱步,时而突然推门而出,又转身拉门而入。

    心里虽有疑惑,但转念想到祝主家是超级厉害的人。

    这样的人,会做一些其他人无法理解的事,好像也很正常。

    念头一转,她便没心没肺的又回了前堂,一边帮唐掌柜记账,一边觊觎休息桌上提供给来客的糖果,跃跃欲试。

    傍晚,天色昏暗时,纪寻如约来接她。

    南风看着摇摇摆摆朝着自己走过来的少年,心里蓦地一暖。

    父母死后,她似乎也有过嫉妒别人做什么都有父母接送的时候;

    后来做自由攥稿人需要经常出门旅行,虽与她梦想相符,却难免在天气不好的晚班机落地后,独自踟蹰在机场,排不上队,打不到车时,感到孤独和痛苦。

    不知不觉间,在这个世界,她居然拥有了风雨无阻送她上班,接她下班的人。

    这一切,对于生在蜜罐里的小公主来说,或许是已经习惯的温暖。

    对她来说,却弥足珍贵,令她常常感慨动容。

    她想,今晚她要很郑重的,很认真的跟少年郎道一次谢才行。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祝南风:你会变得很有钱!

    李王氏:真的吗?哇……那会是什么滋味呢?

    王大姐:是柠檬的滋味!酸!酸死了!!!!

    【早期游牧民族有编织毛衣,用毛。毛绒线传到中国是鸦片战争后期,棉花是明末进入中国。本书异界背景是低魔+很古早的古代背景,突出两个字:困难。】

    第49章 是大男孩了

    异界的冬天似乎特别喜欢下雪。

    飘散的大雪扑朔朔往脸上打, 走快了便觉得呼吸困难, 眼睛都睁不开。

    纪寻在这样的环境里, 却似乎丝毫不受影响。

    他速度如常, 也没有显出疲惫来。

    南风便只窝在他怀里, 感受到少年人大掌按着她肩膀,小臂压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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