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3/6)
红,还会不知所措,那说明这个男子至少还是个很纯情的男子,还有着一颗少男心。“恩,等我一回来,我们就成亲,不管到时候圣上的赐婚圣旨下不下来,我都要做你的新娘。”要不是军情紧急,她不好说得时间太长,不然她一定要好好逗逗他。
见她说的如此直白,卢琛的脸更是红得像个大红苹果,眼睛亮闪闪的,只是一个劲儿的用力点头,再说不出一句话。
洛筝翻身上马,朝他用力挥了挥手,一夹马腹,追着大军绝尘而去。
大军继续往北而行,快到傍晚时分,便行到了灞柳河边。眼见已快到饭点,洛大将军便传令下去就在河边安营造饭,打算吃完了饭再赶一段路。
洛筝是在用饭时听到帐外传来的笛声的,她手中的筷子只微顿了一下,便继续若无其事的吃饭。她爹听了亲兵的禀报,也没说话。直到那人一首阳关三叠吹了差不多有十遍,洛大将军才咳了两声,清了清嗓子道:“筝儿,你还是出去看看吧,毕竟齐王殿下一路送到了这里。”
洛筝一走出帐外,便见一道挺拔的背影立于河边一株垂柳之下,手持横笛、临风而立,衬着天边的落日融金,半天红霞,晚风吹来,更显得衣袂飘飘、白衣如画。
洛筝静静看着那个独立于夕阳晚风中的背影,过了片刻才走过去。明明她已经刻意放轻了脚步,但是吹笛之人却仍是在她甫一走近就有所察觉,放下横笛,转过身来凝视着她。
“多谢齐王殿下送我大军出征,天色已晚,还请殿下早些回城。”洛筝淡淡地道,容色平静的让秦恒从她脸上找不出一丝一毫的情绪来。
秦恒心中有苦说不出,脸上却还是带笑道:“郡主就不好奇恒为何独自一人追到这灞水河边相候?”
“不好奇,既然殿下不急着回城,那就请自便,我还要去喂我的马。”
“郡主这次带赤焰来出征,想来早已将这马驯服了。”
“恩,不但驯服了,还给它重新取了个名字,它现在已经不叫赤焰了,它叫小红。”
秦恒便再是一派谪仙风范,一听洛筝给他先前的爱马另取了个这种烂大街的名字,脸色顿进就端不住了,有些无奈道:“郡主,赤焰它,它是一匹公马,给它取个这么像女孩儿的名字真的好吗”
“它现在是我的马,我爱给它取个什么名字,就给它起个什么名字,就不劳殿下费心了。”当日在拒绝之后最终还是收下了这匹赤焰马,为的便是今日出征北境,有了这么一匹日行千里的良马,无疑是一大助力,何况此次出征回纥吉凶难测,洛筝也真不舍得将跟了自己好几年的那匹小白龙带到战场之上去厮杀。
秦恒苦笑,“我知道郡主不愿与我多说,我再说两句便走,郡主此去沙场征战,两军交战之时刀枪无眼,还请郡主千万小心,恒这里有宝衣一件,利刃一把,送与郡主防身之用。”说完便从柳树下他的坐骑上解下一个小小包裹,递了过来。
不待洛筝出言拒绝,又道:“这件宝衣乃是用金丝织就,细密无隙,有它穿在身上,可保刀枪不入,这把匕首更是削铁如泥的利器。郡主有它们防身,我也能多少放心些。”
洛筝接过那包裹,打开来一看,果然是两件世所罕有的好东西。不由抿唇笑道:“这两件宝贝一件是可保刀枪不入的金丝宝衣,另一个是削铁如泥的宝刃利器,就是不知道,若是我拿这匕首去戳这个金丝宝衣,到底哪个更厉害些呢?”
说完做势便要将手中的匕首向那件金衣宝衣刺去。秦恒急忙伸手拦住,“郡主,这件宝衣是我外公的遗物。”
洛筝这才记起来秦恒的外公当年也是大秦朝赫赫威名,声威远震的一员大将,可惜后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