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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节(3/4)

  他说,他十岁开始跟随国际乐团巡回演出,十三岁独立演奏,少年时代,大半时间耗在钢琴前和飞机上。

    十七岁那年,他感觉倦怠,想休息休息,他家里把他安排进了一所私立学校,在那里,他遇上了她。

    长得不是学校里最出彩的,家世也不是学校里最显赫的,学习成绩平平,学校组织的会演也没见她露过脸,可在这所学校里,如此普通的她却和他齐名,真是纳罕。

    纵然是被誉为天才,他也是个人,也会有好奇心。

    那一天,他一手插在裤兜里,一手扯着随意搭在肩头的单肩包带,走在廊道上。

    突然听到脆生生的一个女声:“洛邈,你好。”

    抬眼,看见三步开外站着个穿着公主裙的女孩子,歪着头,笑吟吟的望着他。

    类似的情况,他遇到过很多次,有些不耐烦,不过没表现在脸上,只是面无表情的回望她。

    果然,她走过来,塞给他了一个印满红桃子的包装纸包着的小盒子,羞赧的说:“这个给你。”然后跑开。

    她的身影很快消失在拐角,他这才蹙了眉头,看看手里的礼品盒,又看看不远处那个垃圾箱。

    继续之前的步调,只是路过垃圾箱时,毫不在意一扬手,包装精美的礼品盒准确无误落进垃圾箱。

    又走了两步,就见先前跑远的女孩双手掐腰站在前头,很有一股子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小脸通红,愤怒的瞪着他:“姓洛的,难道你妈妈没教你要尊重别人的心意么?”

    不等他说话,就从一边跑出来个眼圈红红的女孩着急的拉她:“夭夭,算了。”

    原来那个礼物是她帮朋友递给他的,原来她就是陶夭。

    第二次见她,是放学路上,他坐车里,她和一群女孩走在路上。

    和她挨得最近的是个美丽高挑的女孩,他对那个女孩有些印象,在汇演上,一曲古筝曲,被那女孩演绎的极其到位,是公认的“校花”。

    不知旁边的人说了句什么,就见校花一把搂住陶夭的脖子,瞄着她的脸蛋,用力的亲了一口。

    车子正好路过她们身侧,车窗敞开,他听见陶夭脆生生的声音:“要死啦,搞得人家满脸口水,你丫是狗投胎啊!”边说边动作夸张的擦着脸。

    她擦掉这边,校花就亲另外一边:“小夭夭,我是这么的爱你,你怎么忍心把一颗少女芳心随意践踏。”

    她一巴掌拍过去:“呸,丫能变阳光王子不,能变,我就不践踏你。”

    原来,她朋友那么多,连校花都喜欢她。

    然后,他莫名的开始暗暗注意她,不知不觉陷了进去,等回过神来,他记录她生活点滴的本子,已经写得密密麻麻。

    十几年的事情,他简单陈述。

    她问:“既然这么喜欢,为什么不再去找她?”

    他深深的看了她一眼,最后涩然一笑:“错过错过,因过而错,因错而过,错乃因,过为果。”

    他又说:“总以为经历了一些事情,自己成长了,到头来,还是栽在自以为是上头了,以为那样是对她好,却没考虑过她心底真正需要的是什么,其实,她需要的是在痛苦的时候,可以相互搀扶的男人,对她来说,一句‘我在’,胜过千万遍‘我爱你’。”

    ☆、第六十五章

    他最后说:“人这辈子,追求的是什么,金钱、财富、权势、名垂千古?每个人的想法都不同,我没有那么大的野心,只想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不去刻意追求,不会专门闪避,随遇而安……或许我还会继续等下去,就这么过一辈子;或许转过弯,我会遇见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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