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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柠 第89节(3/3)



    书签上那句话已经被她记得滚瓜烂熟——que me recuerde a las ocho(我要在八点钟想起自己)。

    她笑了笑,又把整个格子里的书签找出来看,无不例外地,每一枚上都同样写着这一句话。

    她找过这句话的出处,博尔赫斯的说法有些沮丧,但她很喜欢“recuerde”这个词,记录你自己,想起你自己。

    她一直随身带着的这枚书签是沈西淮在她公寓里给她做的,前一晚两人去公园遛了binbin,回来后他还赶去开会,她给他留了巴沙鱼和牛肉,他吃完把厨房收拾得很干净。

    她将所有书签排列在桌面,恰好沈西淮回来,她拉着他坐下,好奇问他:“怎么全部写同一句话?”

    沈西淮没即刻回答,视线扫过那四排书签。

    静安看着他又问:“这都是一起做的吧?夹的全是洋甘菊,”她用手指从上至下点着,“蓝,黄,粉,白,不同颜色都有,做得很漂亮。”

    沈西淮仍旧没说话,端起她的水杯喝一口水。

    静安意识到他的不对劲,条件反射般地开始思考,博尔赫斯,洋甘菊,书签……

    她忽然喊他:“沈西淮……”

    沈西淮笑了,“想起来了?”

    静安好一会儿没说出话来,“你竟然还留着……”

    他留着的并不少,排骨吃了,花插了,照片拍了,书签也做了。先前她在加州给他带的东西,能留的也都留了。

    静安连续深呼吸几回:“那这句话呢?怎么都写这一句?”

    沈西淮迅速环顾四周一圈,见没有任何不合时宜的地方,便起身将陶静安箍了起来,自己坐到她位置上,再让她坐来自己腿上。

    “这个书签跟你做的不太一样。”

    “怎么不一样?”

    “要学?”

    静安当然点头。

    “那要复盘,先拆开看看。”

    静安试着去拆,沈西淮用的胶很容易分离,中间的花瓣很快掉在桌面,她还没来得及去看,先被书签反面的字给吸引过去。

    小小一行:我要在八点钟想起陶静安。

    愣怔间,听见身后的人闷闷笑着,低声问她:“学会了么?”

    静安忍不住回头捶他:“这有什么不会的?不就是写字么……换个名字我也会。”

    说完一瞬不瞬望着他,“你可真……”

    “真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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