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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节(6/6)

白的脸。事前龚克在和黎莞的交流里,两人脑子里模糊的案情该是这样的:陈东林和陈晋的妈是早年的恋人,因为某种原因,两人最终没能走在一起,陈晋妈嫁给了陈裕达。而没能娶到陈晋妈的陈东林就此和陈裕达有了隔阂,因而多年后将杀人案栽赃给陈裕达,一方面是因为陈裕达本身名声就不好,二是私心报复。

    可一个意外的转折却推翻了这个假定。龚克等人到达新乡县的第十天,来自南方某市警方传来的消息,陈东林在当地投案自首,正在押解回新乡的路上。

    黎莞没想到陈东林会轻易自首,再加上陈裕达似乎不想多提当年,于是他们决定先给陈裕达些时间,先审讯陈东林。

    陈东林倒是很配合审讯,警方没怎么问,他就招认自己贩毒的事情被方宏发现,之后被其勒索然后开始谋划着杀人嫁祸给陈裕达的事情。

    黎莞皱着眉:“他是你弟弟,这么做你不觉得昧良心吗?”

    黎莞没想到陈东林竟然轻哧一声:“他才不是我弟弟,一个我妈从外面抱回来的野孩子,我和老二照顾他这么多年,已经够仁至义尽了。”

    黎莞完全没想到中间还有这么一段,她倒没多纠结这个小插曲,而是问起了十一年前那宗案子:“说说吧,十一年前那起案子是不是也是你做的,然后栽赃给陈裕达的?”

    当“十一年前”这几个字钻进陈东林耳朵里时,他的反应就和陈裕达当初听龚克问他那个问题时一模一样,脸色煞白。不过陈东林比陈裕达要沉得住气,他缓缓口气:“那件案子和我无关,我没参与,更没嫁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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