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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ldkillmyselfevenifi’mnotthegod.」樊梦告诉自己,事情不能就此完结——不应该以他作为一个疯子,去完结整宗闹剧。不,这根本不是一套完整的剧:人物由始至终只有一个,楚兆春只是被他潜意识所爱上的人,与樊梦的生活并没有实际关连。樊梦是一个因自己而发疯的疯子,没人推他去悬崖边——是他一手做成。因为他是他自己世界的神——es是他的神。es决定他必须得到楚兆春,便要ss去做,当ss不能够达到es的要求,es便毫不留情将ss逼成疯子,借此佔据樊梦的肉身。他太清楚这一点。
他的遗忘,就证明es的潜入。他无法阻止es,因为樊梦不想死。再者他没有信心能杀死es,说不定他就算捅死自己,es也会在他死后顺理成章地主宰这具身体。抑或到时候他会与es交换身份,成为新的es?他想通了,es与ss是相对概念,对于es,ss不欲与楚兆春接触,因此ss其实是es的敌人——是es的es,而es自然自觉是ss。那樊梦到底是es或是ss?或是什么也不是?
这天是礼拜六。樊梦的家人都外出了,故此樊梦容许自己在房内失声痛哭。哭完,他就写东西。写到想哭,就哭。走出房外,已经是下午——他一个上午粒米未进,甚至未梳洗。刷牙洗脸,双眼红肿,脸颊微凹下去,他腰间仅有的肉都好似消去,樊梦被这一个月以来的生活消磨成一个高大的骨架。
他撑着镜柜,专注地凝视自己的脸:他要记住这张脸——当他他是ss?es?在这具身体里,所露出的表情。他想知道es佔据他的身体时,眼神会变成怎样,可是樊梦无法得知。或者现在已代表es佔据了他的身体?因为樊梦已经将es与ss的界线模糊化,他失去了一个可供打倒的敌人。他只有他自己——这时,ss与es又好似合一了。
樊梦想,那个fakeenemyself的电邮帐户应是他申请的。他想:以es的性格,到底会设定什么密码?他尝试用:forss——果然正确。樊梦登入了fakeenemyself的户口。他可以肯定这就是他申请的户口。那些email是他寄给自己的。但为什么他没有印象?是es。es洩入他的意识,控制他的身体,一回覆完电邮,就让ss重掌樊梦的身体。亦即是说这一整个早上都是樊前自己与自己通电邮。
他得出这个结论时,两行眼泪自红肿的双眼流下来,使脸颊生痒。他揉自己的眼睛,用死劲,几乎要把眼球剖出来,眼睛愈痛,泪流得愈兇,不知是因为太痛还是什么。
樊梦走出厕所,看见桌上放了一碟早餐,用一个透明的胶罩盖着。碟旁有一只保温壶,里面大概是一杯热奶茶——樊梦每天必须饮一杯奶茶,才有精神做事。保温壶旁边却有一张明信片:封面是一片佈满星星的夜空景色,角落处用白色笔写下:secret——字跡似曾相识。
翻去背面一看:
「dearss,
hereiam.
yours,
es」
樊梦看见署名的es,已没有任何感觉。人的情绪好似一条橡筋,拉扯太多,会变得松弛。近日樊梦的情绪变动太大,由紧绷、放松、几乎断裂、再紧绷再放松……尤其经过一个上午的写作与哭泣,他已不能再挤出更多悲伤。他捏着那纸片。他放下纸片。他摸摸肚子,饿得胃痛。他坐下来,揭开胶罩。他吃。
早餐早已凉掉,大概母亲没想到他会这么迟才吃。母亲去了婆家,今天樊梦本来要去婆婆家吃饭,但樊母昨天见他神不守舍的,便说只带樊英去,这天留樊梦一个人看家。
樊梦很想知道自己